(1)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即完清全年相关费用共计1200元/年,凭交费发票领取录取通知书。
(2)学校按计划录满100人为止。
(四)录取原则凡2015年参加了各市、州组织的中考,且成绩达到了所在地五年制高职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专科,学院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凡2015年参加了各市、州组织的中考,且成绩达到了所在地五年制高职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专科,学院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1、中专部(校本部)录取办法:(1)参加中考分数在300分以上的学生,持成绩条直接报名录取,并完清全年相关费用共计1200元/年,学生凭交费发票领取录取通知书。(2)学校按计划录满200人为止。2、中专部(屏山分院)录取办法:(1)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即完清全年相关费用共计1200元/年,凭交费发票领取录取通知书。(2)学校按计划录满100人为止。
三年制普通中专(一)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学生。2、报名办法:5月11日起可到我院办公楼204进行中职预报名。(1)预报五年制的学生录取前在中专部(校本部)就读,正式录取后凭《五年制录取通知书》转入五年制报到学习。(2)报名时校验身份证(或户口本),预报五年制的还应交验中考成绩单、准考证等信息资料。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
3、中专毕业生有升学意愿的学生,毕业当年可参加高考(对口高职考试或单独招生考试)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学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新村74号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644003联系电话:0831-、、乘车路线:在市中区乘坐1、22、25、26路公交车,在高客站乘坐22路,南岸乘坐10、23、26路公交车在新村站下车即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五年四月学院地址:
三年制普通中专(一)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学生。2、报名办法:5月11日起可到我院办公楼204进行中职预报名。(1)预报五年制的学生录取前在中专部(校本部)就读,正式录取后凭《五年制录取通知书》转入五年制报到学习。(2)报名时校验身份证(或户口本),预报五年制的还应交验中考成绩单、准考证等信息资料。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
(2)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预报名时发给《预录取通知书》,在我院中专部(校本部)就读。
2、高县分院:报到时间:8月31日报到地点:高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持高县分院五年制录取通知书、参加补录的凭高县分院中专预录取通知书,带上中考成绩条或准考证直接到到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到。报到时间:8月31日报到地点:高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持高县分院五年制录取通知书、参加补录的凭高县分院中专预录取通知书,带上中考成绩条或准考证直接到到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到。
1、中专部(校本部)录取办法:(1)参加中考分数在300分以上的学生,持成绩条直接报名录取,并完清全年相关费用共计1200元/年,学生凭交费发票领取录取通知书。(2)学校按计划录满200人为止。
1、校本部(屏山分院)报到时间:9月3日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参加五年制补录的学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中专部(校本部)报到;就读屏山分院的学生报到后由校车统一送至屏山就读。报到时间:9月3日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参加五年制补录的学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中专部(校本部)报到;就读屏山分院的学生报到后由校车统一送至屏山就读。
2、中专部(屏山分院)录取办法:(1)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即完清全年相关费用共计1200元/年,凭交费发票领取录取通知书。(2)学校按计划录满100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