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20分、B为100分、C为80分。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成绩计算普高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350分答案来源于2022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3、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严格执行《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3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60分)+面试(40分)。(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
(5)面试成绩: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由我校面试专家给出成绩。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为110分、C为90分。
5、面试内容: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由我校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
4、面试成绩:包括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由我校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八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4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5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