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惠政策:2015年,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的考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
1、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三条学校全称: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在陕招生代码:803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榆林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5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八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4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B为110分、C为90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20分、B为100分、C为80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为110分、C为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