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30日
(2)录取办法: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凡被我院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学院每年奖励学生3000余名,发放金额近2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300—800元。减免学费:所有2015年综合评价入学新生第一年学费减免1600元。

第三条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30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

招生计划及专业:1、招生计划:800名。2、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测量、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视觉传达与艺术设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

第十三条我院于2015年3月30日至31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按照考生高中综合水平(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按照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据招生计划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招生办提供为准,职业

4、预录取公示(1)时间:2015年4月13日-15日(2)公示信息:我院将预录取新生的基本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正式备案2015年4月29日至30日,由招生就业处向省招办为已注册考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8、9月29日,我院到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录取工作结束。

6、办理录取正式手续(1)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30日(2)录取办法: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凡被我院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