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
(2)申请方式: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招生代码:8149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我院于2019年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我院于2019年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
第十九条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2、考生现场确认(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9日。(2)确认要求: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②“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按照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文化基础主要测试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实操水平。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一条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29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
(2)坚持按考生报名志愿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2015年4月10日前,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于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30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
第十三条我院于2015年3月30日至31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按照考生高中综合水平(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按照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据招生计划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招生办提供为准,职业
1、考生网上报名申请(1)时间: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2)申请方式: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招生代码: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