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满分70分,每门课满分10分,其中成绩A折算为10分、B折算为9分、C折算为8分、D折算为7分。生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80分,其中A折算为80分、B折算为70分、C折算为60分。按下表评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门课满分40分共120分。按下表评分:
2、优惠政策:2015年,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的考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一条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29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按申请报名入口界面提示,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按顺序依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在所选专业名称后须留意该专业所在校区。第十二条为方便考生,我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30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我院于2019年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我院于2019年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
3、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严格执行《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3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60分)+面试(40分)。(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考生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十二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
第十七条评价办法。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满分70分,每门课满分10分,其中成绩A折算为10分、B折算为9分、C折算为8分、D折算为7分。生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80分,其中A折算为80分、B折算为70分、C折算为60分。按下表评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门课满分40分共120分。按下表评分:
第十九条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