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013年4月26日
(一)指导思想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要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调整导师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组效合理的指导教师团队,有利于提高导师队伍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培养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博士生导师的资格复查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定期对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复查审核,通过审核者可以继续获得招收博士生资格。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导师资格:1.本人或者纵容学生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违反校规,不接受教学任务以及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评估中,确因导师原因不能培养出合格博士生者;3.由于各种原因未被学校聘任的教授;身体或年龄的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博士生者;无故逾期出国一年以上不能回国者;4.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导师任职资格者名下的学生,应履行导师更换手续。因以上第1条被取消资格的导师不得再申请博士生导师,因以上第2、3条被取
奖学金设立情况1、新生入学奖:我校将对入学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依据其成绩和排名给予不同的奖励金额。2、学年奖学金: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的40%。(1)国家奖学金: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4)校长奖学金:5000-10000元;(5)学校奖学金:每人一年高金额为4000元;(6)社会奖学金:“圣凯奖学金”、“明波奖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学校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特设立烟台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此基金对研究生申请的研究项目予以适当资助,资助力度每项不低于3000元。学校代码:11066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cn/咨询电话:0535-6907945
3.我校设立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
3.我校设立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
3.我校设立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