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名结束后,报考类别将无法更改。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等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类别的考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书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就业。2018年我校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高校任课教师及科研机构科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二)录取类别1.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时间,我校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通知。人事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一律按在职博士研究生处理。2.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3.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一、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与“在职”两种形式。“”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19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普通定向生(专项计划除外)。我校各培养单位录取在职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

5.报考类别说明:(1)非定向:全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2)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4)在职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不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2015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不含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力争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十三、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2.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中国传媒大学。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相应协议书就业。

二、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与“在职”两种形式。“”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与“在职”两种形式。“”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