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同年同类别毕业军校学员同等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在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普通在校生相同,与国家统招生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训练外,还应参加驻校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四)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为黑龙江省户籍,并在黑龙江省参加高考;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及体能测评标准;
招生测评按照审核、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顺序进行,实行单项逐项测试,任一项目不合格将不能参加此后测试项目。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现场重点对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和嗅觉等项目进行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具体标准为: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合格;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合格;
3.单侧裸眼视力为4.8及以上,合格;
4.色盲或者色弱,不合格;
5.嗅觉功能迟钝,不合格;
6.影响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以上检测,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能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测试项目结果当场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考生在检测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同时对于考生外观、听力等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合格;
2.言语表达清晰,无影响语言表达的口吃、嗓音明显嘶哑,合格;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合格;
4.五官端正,头面颈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对眼、斜视、斜颈及各种疤麻等),合格;
5.骨、关节畸形,脊柱后凸,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不合格;
6.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或者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不合格;
7.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或者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不合格;
8.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不合格;
9.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10.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身体其他部位有大面积疤痕挛缩,或者有明显影响面部形象的鼻洞、唇洞、耳洞(耳洞女性除外)等,不合格;
11.有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12.文身,不合格;
13.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14.影响考生从事公安工作、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其他情况,不合格。
考生参加面试应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
考生报考动机不端正、口吃,言语表达不流畅、逻辑思维不严密,身体运动不协调的或身体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项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受测次数开展。具体标准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报考条件国防生属于定向招生范畴,一旦签订入学协议,毕业后须服从分配到军队工作。从对军队建设和考生本人前途负责的角度出发,国防生队伍招收真正热爱军旅、有志于国防事业,并且志愿坚定的优秀青年。(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所修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三)考
录取程序(一)考生必须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招生专业。(二)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由当地省军区通知考生参加所在地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三)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者一经录取,即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家长)与军队、学校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四)国防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复审、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公安大学国防生学籍并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
5.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在校管理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国防生主要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在校期间,以公安大学警务化管理为基础,同时军队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军队传统,利用军队资源,配合学校开展辅助管理工作。
毕业去向国防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和军政训练,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根据培养目标和军队人才需求计划,结合学生所学专业,依据国防生在校期间综合评定情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平时表现等量化加权计算得分),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
招生专业我校今年侦查学专业招收国防生30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收国防生30人。
培养目标根据总政治部有关人才需求和对公安大学国防生的培养定位,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严格实施军事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按照“政治坚定、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要求,努力培养“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军事保卫人才。
培养目标根据总政治部有关人才需求和对公安大学国防生的培养定位,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实施军事化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按照公安大学“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要求,努力培养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军事人才。
培养模式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以现役军官身份从事军队保卫工作。在校学习期间,在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普通在校生相同,与国家统招生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训练外,依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军队和学校共同为国防生组织相关军事教育课程和军事训练,并有计划地利用课余时间,安排国防
培养模式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同年同类别毕业军校学员同等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在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普通在校生相同,与国家统招生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训练外,还应参加驻校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