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自主招生专业,报名后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
(三)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银行帐号或到我院财务处现场缴费。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工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和报考专业)备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三)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银行帐号或到我院财务处现场缴费。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工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和报考专业)备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9)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9)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三条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三条缴纳报名费。采用网上缴费,标准为110元/人,报名费概不退还。
(七)报名费:110元/人注: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七)报名费:110元/人注: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三条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