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符合浙江省2015年单考单招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3.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审核,符合条件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3.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审核,符合条件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第六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一)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参加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中学需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比赛项目所属模块内的三个专业,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等关键信息。中学须在我校向

第十一条我校对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教育厅管理,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

第十五条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第十二条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0053招生办公室:0571-、、学校网址:www..cn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n官方招生微博:http://t..cn/zjszy监督电话:0571-、分享到: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

第七条凡符合“优秀中职免试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