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