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均不予录取。
2、复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http://sps.cqu.edu.cn/。申诉电话:023-65678452。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
3、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均以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状态为准,我校将不再另行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六)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二)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所修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截至201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排球、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
3、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6.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志愿。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志愿。参加有关民航招飞院校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且在民航招飞系统中确认
16.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志愿。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志愿。参加有关民航招飞院校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且在民航招飞系统中确认
5、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4.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
(3)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3.年龄条件:17至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