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指导教师名额以及导师确定每位指导教师多可以招收4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不超过3名)。遵循考生和第一志愿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和考生报考导师志愿的优先顺序择优拟录取考生。面试合格但未填写报考导师或者填报的三个志愿导师均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专业背景指派相应指导教师面试及录取。
七、确定指导教师方法在考生选择所报专业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实行有限度的师生双向选择制度。
2、确定研究方向、领取拟录取通知书等(时间:3月23日下午15:00)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确认研究方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复试合格的考生同时领取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协议(一式三份)等。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确认研究方向和学业奖学金等级。复试合格的考生同时领取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协议(一式三份)等。
4、选择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3月20日下午,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考生签名确认专业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或专业方向选择完成后,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招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下载”栏进行申请并签订“知情承诺书”。参加本环节,考生需出示身份证。
2、确定研究方向(时间:3月21日下午15:00)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确认研究方向。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时确认研究方向。
3、在学院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内,指导教师与拟录取考生按二级学科指标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二级学科招生指标如下:二级学科名称分析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高分子化学药物化学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招生指标另:纳米所招生指标17、综合素质推免生1
5、确定指导教师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定专业方向后,考生自己联系对应专业方向的导师,我院将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选导师手续在我院研究生导师双选系统网上进行填选、确定。系统选导师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指导教师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认研究方向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大校研(2016)7号“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认研究方向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大校研(2016)7号“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5、确定指导教师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定专业方向后,考生自己联系对应专业的导师,我院将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预计4月份在我院研究生导师双选系统网上进行填选、确定。
3、确定指导教师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认研究方向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选导师时间为2015年9月进校后。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大校研(2015)3号“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并确认研究方向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选导师时间为2015年9月进校后。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大校研(2015)3号“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