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于2015年4月17日――23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4月22日、23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三、2015年4月24日,学院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凡是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三)查询预录取:2015年4月10日,可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查询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24日,各院校将高职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2015年4月24日,各院校将高职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8.学院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12.学院在2015年4月24日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确认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一条考生录取确认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4月19日、20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2016年4月21日,学院将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第二十二条考生录取确认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17日、18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2017年4月19日,学院将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录取确认学院于2015年4月17日――23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4月22日、23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2015年4月24日,学院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