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六)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在3月31日报名截止日前抵送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所在各中学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加盖公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八)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由毕业中学盖学校公章核对确认)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八)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由毕业中学盖学校公章核对确认)
6.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报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八)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由毕业中学盖学校公章核对确认)
(八)符合加分或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由毕业中学盖学校公章核对确认)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材料于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材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