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约30名,择优录取。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约60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一条招生对象来自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且由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督电话:020-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
第五条相关说明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5、我
第五条相关说明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5、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