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