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共10人,学制4年,具体专业如下。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类) | 所含专业 | 招生计划 | 专业限制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1 | 文科 |
2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 | 1 | 文科 |
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1 | 文科 |
4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告学 | 1 | 文科 |
5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1 | 理科 |
6 | 保险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 | 理科 | |
7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贸易经济 | 1 | 理科 |
8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 | 1 | 理科 |
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科学、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 | 理科 |
10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政治、城市管理 | 1 | 理科 |
1.符合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制定的保送生各项要求,经过所在中学推荐并通过有关资格审查;
2.高中阶段成绩须全科合格,且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了解并认同我校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有志于在我校相关专业和方向学习发展。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⑤语言运用与表达主要评价申请者PPT制作质量、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英语掌握情况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将依据面试结果和招生名额,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上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2.复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时间为准)。考生需将成绩复查申请纸质材料以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接收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邮政编码:130117电话:0431-84539140
3、报名截止时间:保送生请于2015年3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提交后,不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以寄出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