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科目非法学类: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学类: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届时考生可以到相关培训中心购买考试大纲。非法学类: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学类: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
四、学制与学费全日制法学类法律硕士学制2年,其余类法律硕士学制为3年。学校按学制收费,学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规定(分学年收缴,于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一次缴清,学员在读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全日制法学类法律硕士学制2年,其余类法律硕士学制为3年。学校按学制收费,学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规定(分学年收缴,于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一次缴清,学员在读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打印准考证每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招考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国联考,分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以下简称法学类法律硕士)与非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以下简称非法学类法律硕士),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1.学历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大专毕业后2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已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考生必须依据自己的专业和所在学科选择报考法律(法学)或法律(非法学)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每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六、招生联系电话安徽工业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555-2311612(张老师);安徽工业大学研招办地址: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3号教学楼215室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55-2315336(曹老师);0555-2315332(王老师);0555-2315433(许老师)。安徽工业大学法律(JM)专业学位办公室地址: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主楼B楼408室。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16年5月安徽工业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555-2311612(张老师);安徽工业大学研招办地址: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3号教学楼215室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
1.招生规模安徽工业大学年计划招收法律硕士50名左右(法学类与非法学类各25名,终以国家正式下达指标为准)。安徽工业大学年计划招收法律硕士50名左右(法学类与非法学类各25名,终以国家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每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