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执行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于3月21日至3月23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后到我校现场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月31日前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办法和录取原则另行公布),面试合格者我校可直接录取,面试未合格者仍可参加我校4月16日的考试。
三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9日1400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报考实行承诺制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不实者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
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未按要求报名填报志愿和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
鼓励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教办[2014]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在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选拔中,制定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由我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面试通
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有关鼓励政策1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免试录取的名额不超过相应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15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巢湖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3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笔试免试申请表经毕业院校加盖公章后拍照打包于4月6日1700前上传至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并于面试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毕业院校审核并加盖公章与原件交由我校复审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复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鼓励政策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院组织专家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执行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于3月21日至3月23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后到我校现场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