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2016年高考报名,并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毕业生。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与计划说明:以上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新文件为准。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备注文化素质考试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2016年4月12日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4月11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校领取准考证
招生对象考生必须是已填报我院志愿,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文件精神,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2016年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招生专业与计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16年分类招生共招37个专业、3000人。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考生类别及计划数(人)合计文史理工中职
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具体类别如下:
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2016年高考报名,并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毕业生。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应试对象应历届普通高中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