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2、加分对象获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加10分(不累计加分)。

测试对象考生达省教育厅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120分,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面向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招生对象已获得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含对口招生)的普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或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招生专业与计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16年分类招生共招14个专业、1000人。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备注合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已获得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含对口招生)的普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或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5]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

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2016年高考报名,并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毕业生。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与计划说明:以上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新文件为准。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招生专业与计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16年分类招生共招37个专业、3000人。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考生类别及计划数(人)合计文史理工中职

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2016年高考报名,并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