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0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推荐报名程序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金、优秀
2020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推荐报名程序
2022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招生简章推荐报名程序
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0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四章推荐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2月20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和公示材料前,须由学校校长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第四章、推荐报名程序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
推荐报名程序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金、优
第四章推荐报名程序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
第四章推荐报名程序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0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报考学生须统一参加我院“直升专”选拔考试。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