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16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举报电话:(0851)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政编码:561000学校招生网:http://zsgzw..cn/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安顺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升本”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专升本”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录取原则(一)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二)安顺学院根据“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后一名
安顺学院专升本专业:物流工程、旅游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美术学、特殊教育、农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艺术设计学、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等11个专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类型地址人数退役物流工程17
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21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18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15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
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14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
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16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