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预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请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二、预报名期间,同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
3、预报名期间,同时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预报名期间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应于2017年11月10日至12日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
五、预报名期间,不组织考生现场摄像。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考生,请根据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的现场摄像地点、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请随时查询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网址:http://yzxc..cn/tzgg/zxtz/index.htm)。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
四、在预报名期间,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
三、在预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请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二、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七、请本科应届毕业生互相转告,按时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所报考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电话:010-6232181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教三楼103
四、在预报名期间,开通“网上支付”(网上交费)功能。考生可以网上支付报考费。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
五、预报名期间,不组织考生现场摄像。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考生,请根据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的现场摄像地点、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请随时查询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网址:http://yzxc..cn/tzgg/zxtz/index.htm)。预报名期间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后,再进行网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