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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06:14:39 提问时间:2018-06-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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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9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程序

    1楼

    十、调剂工作程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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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2楼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政策透明、数据公开、程序公正、监督到位,营造公平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秩序,确保考生合法权益。(二)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形式的考核方法综合考察,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以人为本原则。将维护考生利益作为复试录取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楼

    四、录取工作(一)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的面试成绩排序。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面试考核、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缺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录取工作应积极落实,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按计划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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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考生监督举报电话

    4楼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10-67391513(工作时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所)2018年各学科(小组)复试安排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所)2018年各学科(小组)复试安排第一复试小组复试组别建筑学交验本人相关证件时间3月27日上午8:00地点人文楼505、506、507、508注意事项见北工大研招网《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2:00地点人文楼505、506、507、508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以下物品参加考试:1、自备图板图纸:A2图板1块、A2白图纸4-6张;2、绘图工具:设计

  • 中专学校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

    5楼

    (二)调剂工作1.基本原则(1)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低于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应进行调剂;(2)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1.2倍(含)的专业,不允许调剂;(3)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分数要求。(4)各专业(方向)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2.具体政策(1)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

  • 中专学校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6楼

    (二)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方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办法;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3.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4.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全面掌握所在专业(方向)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等,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及综合面试、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

  • 中专学校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

    7楼

    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1.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A类国家线”),结合报考本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合适的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指标的120%至150%。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生的照顾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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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8楼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关键阶段,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和优化录取考生生源结构的重要环节,应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核心,坚持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制,各小组的职责如下:(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组织复试现场巡视,对外发布复试政策、名单及成绩,负责试题安全

  • 中专学校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9楼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政策透明、数据公开、程序公正、监督到位,营造公平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秩序,确保考生合法权益。(二)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形式的考核方法综合考察,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以人为本原则。将维护考生利益作为复试录取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肃认真、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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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0楼

    四、录取工作(一)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的面试成绩排序。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面试考核、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缺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录取工作应积极落实,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按计划录取。(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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