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根据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加试,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6.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加试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加试资格。
2.凡准备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二类本科控制线以上的。(2)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的。
2.凡准备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提前批二本、提前批专科控制线以上的。(2)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的。(3)未参加过北京警察学院组织的加试的。
1.请广大考生按照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中加试的安排,按时参加加试。具体安排为:7月2日(六)东城、西城、密云、延庆、亦庄、大兴、昌平、通州、门头沟7月3日(日)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平谷、房山、怀柔
4.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校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3、参加加试的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政治考察表回执单》、1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签字笔,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3.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校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4.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院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3.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