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过招生学校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科目,认定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第二条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实行分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X”指专业知识与技能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我院自主确定。2、考试时间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8日;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中旬(另行通知),专业课辅导时间:7月10日至7月15日(详见听课证)。
第八条收费及其它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实行分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X”指专业知识与技能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我院自主确定。
第九条复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邮政编码:100102固安校区:北京市1251信箱(京开高速路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邮政编码:102602咨询电话:、、、、咨询QQ:、、网址:http://www..cn第十一条乘车路线望京校区: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望京医院对面);(1)望京医院站:乘404、416、420、445、536、65
第七条监督机制(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三)学院监督电话:(010)
第六条学历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条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下列
第五条录取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参考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对于专业技能突出,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在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录取后上线人数仍不足,无
第三条专业课免试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过招生学校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科目,认定时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