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一)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年。 (二)学校自2014年9月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共五部分组成。(三)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奖励额度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和二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如下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所有在校全日制非带薪研究生均享受。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3.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4.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六、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至四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3.6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前两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8万元。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并终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六、学费、学制与奖助制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制法律(非法学)年法律(法学)年工商管理年公共管理.5年社会工作年文物与博物馆年教育管理年学科教学(语文)年学科教学(音乐)年音乐年学科教学(英语)年美术年舞蹈年学科教学(数学)年学科教学(物理)年汉语国际教育年现代教育技术年学科教学(体育)年新闻与传播年光学工程年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实施奖助制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制法律(非法学)年法律(法学)年工商管理年公共管理.5年社会工作年文物与博物馆年教育管理年学科教学(语文)年学科教学(音乐)年音乐年学科教学(英语)年

28.硕士生都需要交纳学费吗?硕士生实行怎样的奖助制度?(1)所有研究生须交费上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每生每年学费为0.8万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与学制参见2016年“双证”专业型硕士招生简章中各专业学费学制的规定。(2)我校研究生奖助制度以新生入学后所公布的奖助办法为准。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