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选拔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0日。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立即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

五、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博士生均须全学习3年。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招生人数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一、招生人数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