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1.考试科目与内容: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考三门,分别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英语》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两门,不考统考科目《英语》,其余科目为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的专业课。各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确认报名:已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1月13日至15日(共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进行报名材料校验、电子摄像、签名确认及缴费。
6.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3.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专科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和体检表。(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按广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附则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专业基础课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年月日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另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另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