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
2016年招生计划70人。
2.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3、4、4、3”。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2、3、1、1”。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2、2、1、1”。
3.投档与录取
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
8月上旬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以联招办通知为准)。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
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1.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50人。
2.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
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bnuz.edu.cn http://www.***/查询。
3. 投档与录取
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8月中旬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
2014年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3、4、4、3”。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
3.投档与录取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8月上旬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以联招办通知为准)。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报名与录取查询报名具体时间要求请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8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cn
录取规则我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
录取1.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50人。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
3.投档与录取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8月中旬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2014年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录取1.招生计划2016年招生计划70人。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3、4、4、3”。
3.投档与录取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8月上旬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以联招办通知为准)。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3、4、4、3”。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