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联系联考单招承办院校,组织和实施我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单招考试承办学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一)命题我院单招除汉语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参加河北省大类专业联考,我院汉语专业命题按照河北省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标准命题,其他各专业命题参见联考单招牵头学校具体要求。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参考对象:已经取得2015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对口、艺术类、体育类等考生)。2、考试内容:进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测试范围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文化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辨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200分。3、专业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考试科目2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科目备注4月23日上午(8:30-11:0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4月24日上午(8: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2015年4月10日
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组织有关考试、考核等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自觉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
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招生工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招生多元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