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

第二条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六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