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事宜(一)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能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录取学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二)直升专招生计划纳入学院当年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直升专”考试科类编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

(六)本方案由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15年直升专日程安排表时间工作内容3月7日―3月20日中职学校推荐、学生填写申请表、3月21日―3月28日中职学校公示并上报我院、对推荐考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2日之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符合报名条件考生信息4月7日公布参加2015年学院直升专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0日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4月11--12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4月14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招收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