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函报考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和11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责任自负。确认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01房间
2、学生证原件,如有丢失请出具学生处的相关证明,并且请注明学制、入学年月、专业、学号。考生现场确认时请注意: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0411-86110153、86110157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1日
3.如有疑问,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9493。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附件4:各学科目前已经完成的招生情况研究生院2018年2月27日附件【附件4:各学科目前已经完成的招生情况.xls】已下载次附件【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doc】已下载次附件【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考生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次附件【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zip】已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十一条其它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详见
六、其它不明事宜请查入学须知、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办法或向所在学院辅导员问询。
4、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肖云虹附件1:CET考生守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附件3:CET报名数据模板教务部2018年3月2日
八、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单位名称: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44,电话:04411-86110153,0157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
十、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单位名称: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44, 电话:04411-86110153,0157联系人:赵越,刘明川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19日
7、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赵越、刘明川、王崇,电话:0411-86110157、86110153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2月29日附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