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每名考生每科目的复核申请只需提交一次,不允许重复提交,否则我办不予复核。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们会及时将复核结果已邮件或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成绩复核时间: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0日早上8:00点。申请复核的考生需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汇总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anzhaoban@.cn。同时,还需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号码为0411-84728329。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
二、复核科目: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科目
5、关于成绩复核。答: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核成绩的通知》(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未缴纳复核费用的考生将不予复核。我校对于未收到其纸质申请及复核费用的考生将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各位考生无需电话咨询是否收到。另传真机为自动接收,考生可随时发送。
2、点击页面左侧“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进入申请界面,逐条填写相关信息。注:联系方式请填写考生本人的移动电话,成绩复核结果我校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考生。
四、复核内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有误、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们会在2015年3月3日前后将复核结果已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成绩复核时间: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5日早上8:00点。需要成绩复核的考生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汇总表”(附件1),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dlmuyanzhaoban@,同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附件2)后,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号码为0411-84728329。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及时间将于2月12日公布,请考生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17日至20日登入网址:http://120.27.41.98/graduata/RevierResults_indexPage.action,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省招考办文件精神,对申请受理事宜具体说明如下:1.国家统考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复核。2.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3.申请方式:请考生于2016年2月20日16:30之前在网站提交复核申请(《考生申请复核流程说明》见附件1),同时将纸质版申请
4.上缴复核费根据省文件精神,全省统一网上评卷科目(即统考科目),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核时,每科次需向我校上缴10元复核费。请申请复核的考生按实际复核科次,将复核费附在特快专递信封中同纸质版申请表一并邮寄至我校。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301室收件人:刘明川老师邮编:116044电话:0411-861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