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及复试时间安排若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则不能作为递补录取候选人。
一、招生导师范围须为我校复审合格和未到复审年限认定合格的校内导师。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
5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学习承诺书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3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7、86110153通讯地址:大连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邮编:116044电子邮箱:dyyjszs@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pdf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xls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1月17日
三、院(所)上报材料请各院(所)于2015年11月19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
1.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pdf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xls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1月17日
一、招生计划和填报人员范围1.根据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分配至各院(所),各院(所)结合导师业绩及学科分布需求,将招生计划落实到导师,每名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参见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我校目前博士招生分“申请-考核”制(试点)、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前两种招生方式导师不可兼报,经过这两种招生方式未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可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3.填报人员范围参见附件1中“二、招生导师资格及招生计划”
二、导师填报材料导师填报《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各院(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