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的设置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共三门,均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专业课)和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确定请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报送时间各院(所)组织本单位内合格导师填报《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参见附件2),并于2015年11月17下班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7、86110153电子信箱:dyyjszs@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xls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1月16日
一、招生导师范围须为我校复审合格和未到复审年限认定合格的校内导师。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名额博导每年可招收1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人数不占用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7、86110153通讯地址:大连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邮编:116044电子邮箱:dyyjszs@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目录(修订版).xls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1月16日
(二)考试科目1.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版)》(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1)确定外国语科目、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2.要求:1)外国语:对英语和日语进行选择,即可选择一项也可以二项。2)业务课:附件1中“业务课”为我校既往港澳台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做改动。如各院(所)经过教研室论证确实不适合新学科、专业招考形式,请慎重提出修改意见,并以报告形式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对2016年新增学科、专业(待上报)无业务课名称的,请提出考试科目,并以报告形式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院(所)上报材料请各院(所)于2015年11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专业目录》和《201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修改或新增报告》上报至研究生院。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必须结合2014年导师复审和2015年导师退休、离职情况,无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得列入目录。
一、招生专业目录的上报(一)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必须结合2014年导师复审和2015年导师退休、离职情况,无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得列入目录。(二)考试科目1.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版)》(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1)确定外国语科目、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2.要求:1)外国语:对英语和日语进行选择,即可选择一项也可以二项。2)业务课:附件1中“业务课”为我校既往港澳台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做改动。如各院(所)经过教研室论证确实不适合新学科、专业招考形式,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