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收取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金
国家金一等:4400元/人/年
国家金二等:275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上海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命科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浙江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物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
2020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全部招生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在其他省份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2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
2016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2021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2021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1普通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2艺术类专业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6联系电话网址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就业部联系电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1)普通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2)艺术类专业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折合成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到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艺术类专业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