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本专业是市级示范院校建设重点专业群专业。学生毕业后具备现代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物业经营与管理、咨询、房地产经营服务等工作。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方向)(-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水利类) 2 5500
物业管理-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能适应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需要,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稳定的心理素质和宽容大度的气质的高素质,高级技能人才。
主干课程::
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法规、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房屋维护管理、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社区商务管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信息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公关原理与实务、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普通话训练等。
就业方向::
物业公司、房地产企业、企事业单位的后勤行政部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具体包括:物业客服管理员、物业助理、协理员、行政秘书、置业顾问。
专业特色::
1、校企合作密切,行业、企业参与度高,众多社会优质资源服务教学和学生。2、情景教学,现场模拟、实作。3、厚基础、重实践,学生就业能力突出、就业素质高。
物业管理专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具备现代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物业经营与管理、咨询、房地产经营服务等工作。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方向)-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的房地产经营型实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房地产法规与产业政策,把握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毕业时具备房地产经营管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本专业实行双证书毕业制度。
主干课程::
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会计、物业管理、房地产法规管理学原理、公关原理与实务、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普通话训练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到国家和省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投资与融资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营销、房地产估价及房地产投资顾问等工作。
专业特色::
1.校企合作密切,行业、企业参与度高。2.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企业专家任主要课程。3.案例教学,现场模拟教学、团队教学。
物业管理(土木水利类)-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 580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物业管理专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熟悉物业政策法规、精通物业服务技能、善于沟通与应变,能从事物业服务、房屋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社区服务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交流、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能适应物业管理及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市场覆盖政府、商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写字楼、图书馆、校园、医院、机场、住宅等多种物业管理形态,主要有物业建筑维护、物业设备管理、资产运营、物业早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咨询、客户服务等就业方向。近年来,物业公司发展迅猛,中高级管理人才缺口巨大,本专业毕业生是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毕业后3-5年可成长为企业的中、高层干部(部门长、项目经理)。
主干课程:
管理心理学、形体训练与国标、物业管理与服务、建筑构造与识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法规、物业设备维护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服务费用管理与财务基础、物业设备操作与维护实训。
专业特色:
本专业是首批重庆市级示范建设专业,与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龙湖物业、中海物业、东原物业等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办学,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支持。本专业实施“专业教育与实体营运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活动融入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营与管理中,真正做到“做中学,学中做”。实习基地完善,校内建有集空调与通风、消防、给排水、供配电、智能化为一体的“物业设备管理综合实训中心”和模拟物业管理公司,与深圳之平管理、重庆大正、中海物业、上海益中亘泰等4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职业发展前景广阔,毕业生在重庆新龙湖物业、深圳万科物业等大型企业就业逐年递增,多数毕业生已在各大企业的发展成为管理层人员、职业经理人,或者创业开办物业管理企业。
专业名称学费(元/年)物业管理5800数字图文信息技术6200电子商务5800计算机应用技术6200-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两轮次进行。
9月10日-9月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月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10月21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月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二)报名地点: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三)报名条件: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学院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四)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由学院负责初审,报名前应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详见附件)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严格把关。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高校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2.信息采集。学院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重庆市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系统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签订《承诺书》、录入基本信息、摄像、填报志愿等。采集时需注意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型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完成后应即时打印信息确认表1份交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复审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符合条件考生生生号。
(五)其他事项
报考本次高职扩招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结合《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应到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学院在考生报名时需核收《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号暂不填)。
考生档案组建及管理由录取院校负责,要求考生提供本人已有纸质档案,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信息确认表及《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号”由录取院校负责补填)等材料装入档案。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院校结合新生入学体检进行,凡院校有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备注清楚,可在测试时进行必要检测。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4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9月报到进校后,可自愿参加海南航空有限公司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可就读“海南航空订单班”。该“订单班”学生顺利毕业后,50%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选录入空中乘务员岗位,50%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选录入地面服务岗位就业。《空中乘务(海南航空订单班)》每年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另外收取技能培养费用(此费用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同步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测试安排:
测试内容为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
测试办法及流程:学院自主出题,自主划线,自主录取,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成绩查询:考生可本次单招考试结束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录取办法: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未录取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www.***)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学习形式:实行弹性学制(3-6年),可以参加学习,也可以采取网络学习为主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学习形式,方便就学,采取走读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分类培养,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毕业。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条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