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学校简介(一)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29号。(三)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六)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

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6—,,,。联系人:尹凤川。传真:0546-。邮政编码:257091。网址:http://zs.监督电话:0546-。

(一)报名缴费时间:4月2日至4月9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报名网址:http://zs..cn

招生对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艺术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现代学徒制石油化工技术专业仅限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现从事化工生产一线相关工作岗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报考。被录取考生,入学后与合作企业、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享受相关政策与待遇;体育类考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分专业、艺术类,分别确定低录取资格线。(三)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

招生计划(一)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1000人。(二)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4月7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