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已通过验收;2015年被第一批列入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建设单位。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学院现有新校区占地面积1062亩,设有水利类、电力类、建筑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9个专业,目前全院教职工319人,省部级高校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在校生6000多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规定。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
第三条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邮编:366000 招生咨询电话:0598-(兼传真)、, 招生咨询QQ:、、, 招生投诉电话:0598-。 网址:http://www.招生微信公众号:sdxyzjb E-mail:sdxyzjb@
第四条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创建于1929年,是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院校。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7个专业。
第四条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创建于1929年,是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017年连续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单位。学院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学院环境优美,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2个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学院简介
第四条学院简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建筑类机电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和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在90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为国家培养的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学院占地总面积1075亩含福州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6000人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等5个专业
第四条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已通过验收;2015年被第一批列入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建设单位。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学院现有新校区占地面积1062亩,设有水利类、电力类、建筑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9个专业,目前全院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