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警官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
2.《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请你认真阅读并按指引完成入学报到前的工作;
3.《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4.银行卡,用于缴交学费等。如无此卡,请按《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中的第四点要求完成。
招生办
2016年8月1日

四川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7月31日招生就业处2015年7月31日

1.在广东省,我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批次是第二批本科。

(一)在广东省,我院2016年普通招生的录取批次是第二批本科。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一)学院设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一)学费标准。本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治安学(涉外警务方向)、侦查学、侦查学(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战术与指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方向)专业为每生每年4300元;法学、行政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3800元。(二)住宿费标准。根据具体住宿条件为每生每年1200~2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公安厅委托广东警官学院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zsb@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广东警官学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20-;020-传真

4.银行卡,用于缴交学费等。如无此卡,请按《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中的第四点要求完成。招生办2016年8月1日

保持通信畅通(高考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以便EMS工作人员与你联系投递事宜。

1、7月10日-12日,广东省文理类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专业);

寄出材料有:1.《广东警官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2.《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请你认真阅读并按指引完成入学报到前的工作;3.《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4.银行卡,用于缴交学费等。如无此卡,请按《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中的第四点要求完成。招生办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