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何培中
监督电话:020-36194876;020-34068666
传真:020-36194875
电子邮箱:@***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人:丁恩明 监督电话:0668- 传真:0668- 电子邮箱:mmc@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联系人:彭波监督电话:0668-传真:0668-电子邮箱:mmc@

第十七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报考提前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具体要求:(一)政治条件要求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二)身体条件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联系人:余素莲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yu0232@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人:阮家驹监督电话:020-广东警官学院监察室联系人:何培中监督电话:020-;020-传真:020-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联系人:余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yu0232@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联系人:何培中监督电话:020-;020-传真:020-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