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学。
(二)除网上报送申请表外,考生还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统一在A4纸上打印或复印,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三)请中学审核无误后,将本校考生申请材料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于2016年1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统一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将不再退还。
注: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材料是否邮寄到我校,以及初审结果、测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5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5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

考核录取:(一)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5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二)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中文、英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9日,地点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三)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报考专业类别,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四)复

监督机制: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的解释。国际关系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同时接受上级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邮编:100091电话:010-、010-网址:http://www..cn电子信箱:zhaosheng@.cn

录取规则及招生专业(一)国际关系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对各省级招办认可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国际关系学院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文理兼招,录取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0%。(四)招生专业为:英语(050201)、日语(零起

第四章报名程序第十一条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登陆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ksb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外交学院保送生报名表》,提交后打印报名表,交至本人所在中学审核。第十二条各外国语中学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将其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所在中学通过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一)具备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保送生资格,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外国语中学高中毕业生。(二)申请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团

报名程序(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提交我校审核,并将申请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学。(二)考生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统一在A4纸上打印或复印,并在相应位置

报名程序(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提交我校审核,并将申请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学。(二)考生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统一在A4纸上打印或复印,并在相应位置

报名程序(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学。(二)除网上报送申请表外,考生还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国际关系学院本科保送生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统一在A4纸上打印或复印,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