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我校以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于2016年4月22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传真:0773-学校主页:http://www..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
5、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对口中职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中职学校中职就读专业第一志愿学校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专业本人手机(非常重要)固定电话获奖情况序号奖项名称获奖等级颁奖部门获奖时间获奖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共计页(大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材料附后。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对应中职专业对应技工专业网络工程(应用型本科)1204信息技术类(除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电子与信息技术外)信息类(除计算机速录外)物流管理(应用型本科)1204信息技术类(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客户信息服务);财经商贸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商品经营、现代商务、商
5、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对口中职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
录取工作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我校以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于2016年4月22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2、录取原则(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
2、录取原则(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3)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院校志愿的考生。(4)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我
2、录取原则(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3)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院校志愿的考生。(4)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
录取工作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我校将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2、录取原则(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
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我校以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于2016年4月22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我校将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