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基本流程(一)到研究生院报到:1、资格审查,地点为金鸡岭校区二教研究生院406室,各学院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安排日期见后表,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交纳复试费,地点为金鸡岭校区十教108室,按照区物价局相关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同等学历加试另收100元/人),体检费60元/人。由我校财务处收取,要求刷卡支付,请自带“银联卡”标识的银行卡;3、交《资格审查表》,并领取《复试报到证》。地点为金鸡岭校区二教406室;4、体检,金鸡岭校区医院,需备须备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常规体检可在研究生院报到后到校医院
3、各学院报到时间:学院研究生院报到日期所属学院报到日期复试日期机电工程学院3月24-25日3月24-25日3月26-27日信息与通信学院3月24-25日3月24-25日3月26-27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月22日3月22日3月23日商学院(MPAcc除外)3月21日3月19日3月20日外国语学院3月21日3月21日3月22日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3月22日3月22日3月23日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3月22-23日3月22-23日3月24-25日法学院3月25日3月25日3月26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月21日3月19日3月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3月23日3月2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1、专业课知识考核。考核方式: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专业课命题、考试及阅卷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咨询各学院),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校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
(二)到所属学院报到:1、凭《复试报到证》到所属学院报到,并选择确定复试科目;2、按照各学院的安排,参加面试和专业课笔试;3、各学院报到时间:学院研究生院报到日期所属学院报到日期复试日期机电工程学院3月24-25日3月24-25日3月26-27日信息与通信学院3月24-25日3月24-25日3月26-27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月22日3月22日3月23日商学院(MPAcc除外)3月21日3月19日3月20日外国语学院3月21日3月21日3月22日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3月22日3月22日3月23日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3月22-23日3月22-23日3月24
(一)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须提交核验的证件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本科应届毕业生准备学生证;往届毕业考生准备毕业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籍学历提示有疑问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告,将不予录取。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操作如下:*应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www..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在线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http://www..cn/xlcx/yb_bgys_xj.jsp)。如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
三、复试需携带材料(一)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须提交核验的证件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本科应届毕业生准备学生证;往届毕业考生准备毕业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籍学历提示有疑问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告,将不予录取。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操作如下:*应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www..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在线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http://www..cn/xlcx/yb_bgys_xj.jsp)。如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
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附件:
五、录取办法我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为:1、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2、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1、一志愿考生(含双少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线要求即获得复试资格,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复试通知。2、调剂考生,需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在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的复试通知后,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事项1、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邮寄到我办。2、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n/)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学工部档案管理室。3、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楼学楼2411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291377。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附件:2.研究生入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