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及17个插花型贫困县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如下: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兰州市40天水市451皋兰县238麦积区42永登县539秦安县203榆中县540甘谷县84七里河区2841张家川2定西市3042武山县45安定区543清水县56漳县444秦州区27岷县4陇南市408通渭县545武都区59陇西县546宕昌县510渭源县447成县211临洮县348徽县5白银市3
指导思想1.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综合测评、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2.学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原则,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指导思想1.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甘肃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2.我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原则,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指导思想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测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2、我院2015年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甘肃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和优秀学生选拔途径,探索有利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制度。
2019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方案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